地区 |
启动时间 |
执行时间 |
内容要点 |
北京 |
2017年 |
2020年 |
1、从2017年秋季入学高一起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; 2、英语听力考试从笔试中分离,一年两次实行机考; 3、取消本科三批,与本科二批合并; 4、自2018年起,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; 5、2020年调整统一高考科目,实行"3+3",探索"两依据、一参考"。 |
山东 |
2017年 |
2020年 |
1、2015年英语科目使用全国卷,2016年文综和理综使用全国卷,2018年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; 2、2020年高考实行"3+3"的考试模式; 3、未来"一批""二批"合并,除提前批次外,不再分批次录取。志愿填报由"学校+专业"改为"专业(类)+学校"形式; 4、录取"两依据、一参考"。 |
湖南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2016年起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; 2、2020年高考不分文理科; 3、实行"3+3"的考试模式; 4、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; 5、逐步试点取消招生录取批次,改进投档录取模式,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方式; 6、构建"两依据、一参考"多元录取机制。 |
江西 |
2018年 |
2020年 |
1、不分文理科; 2、实行"3+3"的考试模式,选考"6选3"; 3、外语考试分为笔试和听力测试,高中生*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; 4、高考总分满分750分,语数外每门150分,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; 5、2016年起建立江西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,开展综合素质评价; 6、2016年起合并二三本,2018年起合并艺术二三本科批,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。 |
海南 |
2017年 |
2020年 |
1、2020年高考不分文理; 2、2020年高考科目实行"3+3",选考实行"6选3"; 3、总成绩按标准分呈现,语数外每科原始满分150分,转换成标准分,自选3科每门满分100分; 4、从2017年起,海南本科**批和第二批合并录取,从2020年起,海取批次仅设本科批和专科批,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。 |
广东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2021年高考文理不分科; 2、高考实行"3+3"的考试模式; 3、外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年两次考试; 4、录取"两依据、一参考"; 5、2016年,广东高考全部科目采用全国卷; 6、2016年,广东二本A线B线将合并。 |
江苏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2021年高考“3+3”模式,文理不分科; 2、统考科目语数外保持不变,选考科目由"6选2"调整为"6选3"; 3、英语将实行听力和口语一年两考,笔试两考还在探索; 4、分值比480分高,接近700分; 5、"小高考"13个科目均可考两次; 6、2016年起,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。 |
河北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2021年高考文理不分科; 2、高考科目实行"3+3"; 3、外语考两次; 4、2016年起,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,以后逐步取消录取批次; 5、高校招生"两依据,一参考"; 6、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,实行新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; 7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。 |
安徽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文理不分科; 2、统考语数外,选考科目为"6选3"或"7选3"。 |
山西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不分文理科,外语一年两考。 2、高考实行“3+3”模式,从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。 3、高考录取调整为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。 |
西藏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2021年高考实行"3+3"的考试模式,选考"6选3"; 2、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; 3、高考总分660分,语数外每门150分,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70分; 4、录取"两依据、一参考"; 5、从2017年起,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,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。 |
辽宁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从2016年起,取消一批本科A、B段的设置,统一为一批本科;三批本科合并到二批本科。 2.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|
宁夏 |
2019年 |
2022年 |
1、2017年建立高中考试招生综合素质档案,在自主招生中使用; 2、2018年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,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; 3、2019年逐步取消录取批次,推行"两依据、一参考"的考试招生模式; 4、取消文理分科,选考科目"6选3",高考总分750分,语数外语每科150分,自选每门100分; 5、外语考试一年两考。 |
广西 |
2019年 |
2022年 |
1、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不再分文理科; 2、高考科目实行"3+3"模式,必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,每科满分150分; 3、外语科目(含听力)同年有两次考试机会; 4、选考科目从政史地理化生6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科目之中任选择3科。选考科目安排在高三进行,每届学生只安排一次考试,每科满分100分。 5、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。 6、高校招生录取实行"考生总成绩+综合素质评价"的评价方式。 7、高职招生逐步实行"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"的评价方式。 |
陕西 |
2019年 |
2022年 |
1、考试科目实行“3+3”模式,选考科目实行“6选3”。 2、取消文理分科。 3、英语一年两考。 |
云南 |
2019年 |
2022年 |
1、在文、理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基础上,实现所有科类平行志愿投档,并取消专科层次一专、二专的录取批次划分。2017年起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办法,逐步优化本科层次录取批次。 2、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,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。 3、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,实施统一高考改革。其他职业类学校和社会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。 |
甘肃 |
2019年 |
2022年 |
1、实行"3+3"模式 2、不分文理,外语一年两考。 |
青海 |
2019年 |
2022年 |
1、实行"3+3"的考试模式,选考科目“6选3”; 2、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; 3、高考招生录取基于"两依据、一参考"; 4、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,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。 |
浙江 |
2014年 |
2017年 |
1、必考科目语数外3门,每门满分150分; 2、选考科目实行"7选3"模式,每门满分100分,每科*多考2次; 3、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; 4、语文、数学成绩当次有效,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; 5、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,1次在6月,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生;1次在10月,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; 6、考生志愿由"专业+学校"组成,录取不分批次,实行专业平行投档; |
上海 |
2014年 |
2017年 |
1、不分文理; 2、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,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13门科目; 3、2017年起,上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,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; 4、外语一年考两次,6月一次,1月一次。含笔试和听说测试,每人*多考两次,*好成绩计入总分; 5、高考成绩由语数外3门成绩和自主选择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,满分660分。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每门满分150分,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; 6、2016年起合并本科一、二批,并按照总分和院校志愿,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;7、报考专科高职志愿只计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。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。 |
黑龙江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2018年秋季新学期启动,2021年进行首次新高考。 2、考试科目实行“3+3”,满分750分。 3、高中实行综合素质评价。 |
贵州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2021年贵州高考实行“3+3”模式。 2、2016年将三本院校并入二本。 3、2018年起,高一年级将不再分文理科。 |
四川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从2016年起,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,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。 2、从2021年开始,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数外,外语考两次择优计成绩。 3、2018年入学新生 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。 4、高职院校2021年起实行春季招生 5、从2015年起,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合并录取 |
天津 |
2017年 |
2020年 |
1、取消文理分科,考试科目实行“3+3”。 2、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。 3、英语一年两考,取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4、2017年起高职院校在天津实行春季招生 |
吉林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,取消文理分科。 2、选考科目实行“6选3”,高考成绩满分750分。 3、从2021年起,普通高校招生在保持现行录取模式的基础上,逐步取消录取批次,探索一档多投。 |
重庆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不分文理科,外语一年两考。 2、推行“3+3”模式,3门选考科目中,“6选3”模式成主流,即从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。 3、从2016年开始,合并本科二、三本和专科一、二段两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。 4、招生录取将实行“两依据,一参考”的录取制度. 5、从2017年开始,统筹高职院校实行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的分类考试招生方式。 |
湖北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2021年起,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,不分文理科。 2、考生在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。 3、总分值750分。 4、从2016年起,文理类本科录取批次由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,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录取。 |
福建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考试科目实行“3+3”模式,选考科目实行“6选3”。 2、取消文理分科。 3、英语一年两考。 4、录取机制: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。 5、实行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分类招考。 |
河南 |
2018年 |
2021年 |
1、2017年起,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批录取。 2、取消文理分科,考试科目实行“3+3”(语数外和6选3) 3、英语一年两考 4、学业水平考试按等级赋分。 |
内蒙古 |
2018年 |
2021年 |
暂无 |
新疆 |
2019年 |
2022年 |
暂无 |